近日,英國內政部提議修訂法律,計劃爲政府提高簽證、移民和入境許可申請費用提供更大靈活性。若議案通過國會審議,電子旅行授權(ETA)的申請費用將從現行的10英鎊(約12.18美元)上漲至16英鎊(約19.48美元)。此舉引發英國旅遊業界的反對聲音。
自去年開始,英國分階段實施ETA政策。今年1月8日起,48個新增國家被納入適用範圍,4月2日起,歐盟成員國也需遵守此規定。
雖然ETA並非簽證,但適用於原本享有英國免籤政策的國家和地區。其功能類似於美國的電子旅行授權系統(ESTA)及澳大利亞的電子旅遊簽證(ETA),是一種加強邊境安全的電子化管理措施。

根據英國內政部1月16日發佈的消息,此次計劃不僅包括提高ETA費用,還涉及入籍英國等行政服務的申請費用調整。內政部表示,費用上調將減輕英國納稅人的財政負擔,併爲國庫每年增加2.69億英鎊收入。然而,這一提案需經國會上、下議院審議後方可實施。對此,英國旅遊聯盟(Tourism Alliance)首席執行官理查德·杜莫(Richard Toomer)公開表示不滿。他認爲,政府的決定進一步增加了旅客前往英國的成本,這一做法“令人震驚”。
杜莫指出,即便在現行收費標準下,ETA已是一筆額外支出,而與即將實施的歐盟入境許可“歐洲旅行信息與授權系統”(ETIAS)相比,英國ETA在價格和效期方面都缺乏吸引力。ETIAS的費用僅爲7歐元(約7.22美元),且效期長達3年,而英國ETA效期僅爲2年。
杜莫還批評稱,儘管英國政府近期宣佈要提升旅遊人數目標,到2030年實現每年5000萬人次的入境量,但若繼續將旅客視爲“搖錢樹”,這一目標恐難以達成。他強調,當前英國在全球旅遊市場的價格競爭力排名偏低,在119個國家中僅列第113名。他呼籲政府採取措施改善這一問題,而非雪上加霜。
內政部此前曾表示,ETA的實施旨在提前篩查有安全隱患的人員,減少文件僞造和身份冒用的風險,同時優化機場身份覈驗的效率。申請ETA需要提交生物特徵識別數據,且系統會自動將ETA與申請者護照鏈接,進行包括刑事記錄在內的安全審查。

根據規定,若申請人曾被判處12個月以上監禁,或在定罪後一年內申請ETA,可能會被拒絕。若遭拒絕,旅客仍可申請入境簽證作爲替代。
通常情況下,ETA的審覈時間僅需數小時,甚至不到1小時,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長達3個工作日。ETA有效期爲2年,持有者在此期間可多次入境,每次停留最長6個月。不過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持有者護照失效,即使ETA仍在有效期內,也無法繼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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