準備去紐約讀研究生的那一年,順道走了趟芝加哥,聽說那裏要放煙花。爲着什麼事,我已經忘記了,但卻清楚記得在煙花綻開的那一刻,我的眼角也有點潮溼。
香港有首歌,歌中唱“多得這雨勢,將煙花撲毀,才讓我感到凡事會枯萎……”當年很煽情,而我則覺得它太悽美而不以爲然。但直到在芝加哥的煙花之夜,一邊喝着 Heineken,一邊看着用不到1秒就化成“煙”的“花”,我才忽地明白這句詞的要義:因爲世事總無常,纔要珍惜眼前。
爲什麼會在芝加哥“當頭棒喝”?我想,大概我是老了。因爲,我的小時候,廣州並沒有禁放煙花,即使手裏常常拿着一大把叫“滴滴金”的竹籤煙花,嘴上都總是爲如雨下的“金箔”歡呼叫囂,心裏從來沒有想過竹籤的盡頭只能剩下黑不溜秋的碳頭棒。而那夜的我,不僅看到了煙花劃過後的長空,還想到了地球另一邊正慢慢老去的母親。時間過得很快,快得留不住1秒的焰火,快得轉眼美國4年過去見不上母親一面。
這一夜,有生以來,我第一次如此想念母親,想念家。
“想家”,大概是每個留學生都有過或將要有的心路歷程,有的人把這當成藉口頹唐不已,有的人則寧願深深掩藏而奮力讀書、打工。在那一夜之前,我很容易理解前者,因爲人總會有說不清的軟弱,只是原因、方式的不同,他們只不過選擇了“想家”,選擇了“頹唐”。但後者呢?爲什麼要掩藏?爲什麼要拼命三郎似地發狠?到了那一夜,到了我也想家的時候,我才體會到“掩藏”是爲了不被距離傷害,寧願選擇遺忘;“發狠”是爲了能給遠方的家園捎去喜訊 ,時時提醒自己要努力。也許,我不是那一夜纔想家,只是在那一夜之前,我一直都在掩藏。
煙火的炮轟聲中,我想得更遠:如果有天那棵一直能夠爲家裏遮陽的大樹突然倒下;如果養了多年的小花貓突然丟失;如果樓下的小士多不再準時早上7時開鋪;如果母親年邁得只能在家中孤獨地守着一池金魚……我能做些什麼?我確實不能做些什麼,阻止事情的發生。不是我矯情或刻薄,只是“世事無常”本來就是最平常的永恆定律。
喝了許多Heineken,仰着頭看了許久煙花,我纔想出了一個辦法,讓自己可以把握更多,就是——無論是1秒鐘,還是1年、10年,要盡力挽留當下的,就要盡力把事情在當下好好完成,不要放在下1秒。哪怕只是1秒的煙花,也要在這1秒用心觀賞,用力喝彩。
想起要打個電話回家,就不要推到第二天;要到圖書館借本書,不妨馬上繞一繞道;要學習多年未學的鋼琴,趕快去報選修課;一直想寫信答謝的恩師,提筆畫張賀卡寄去;記起心愛的人,是時候說聲“我愛你”……哪怕每天一睜開眼,也要起牀走到窗邊,跟太陽公公“Say hello”。如果真的是這樣,我想我可以學着不後悔,學着想家的時候不再掩藏,學着笑對無常的事情。
如果沒有留學美國,我可能很難體會真正的“想家”;
如果不是世事的無常,我可能參悟不了“當下”;
幸運地,一個留學生如我,遇見了——芝加哥的煙花,點亮了我廿年的心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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