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一切私人性質消費,如電話費、洗衣費、郵寄費、非行程提供的酒類或飲料、行李超重費等。 2、所有行程表以外的任何活動或項目費用、自費項目。 3、簽證費用。凡因未辦理簽證或簽證問題導致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、被海關拒絕入境而產生的損失或額外費用,需由旅客自行承擔。 4、因個人原因、交通延誤、罷工、惡劣天氣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產生的額外費用。 5、旅遊保險。 6、旅遊目的地往返機票。